第六届“3·15”互联网消费论坛召开 探讨新型消费热点问题
2024-10-16 16:22 来源:法人网 作者:惠宁宁

法人网讯 (全媒体记者 惠宁宁)为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10月15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主办的第六届“3·15”互联网消费论坛在北京召开。

除了研究探讨互联网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外,与会专家学者还针对“三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直播带货消费规范治理进行了研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三品一械”广告内容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但在直播间里,主播宣传推荐“三品一械”产品的行为并未纳入有效监管,导致各种“三品一械”网络直播虚假宣传、违规广告代言等侵权问题时有发生。他建议,平台要对加强审核管理,提升主播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会长刘俊海从规范网红主播行为、压实平台责任、明确直播法律角色定位、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加强市场监管、打通消费纠纷解决通道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和互联网监管研究部副主任李桐建议,加强“三品一械”管理体系、商家资质、主播资格等的认证管理。

对于直播营销能否认定为广告,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吕来明建议,应统一认定标准,制定相对明确的指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建议,将“三品一械”纳入广告治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孙颖认为,直播带货中主播的推荐具有广告性质。同时,除“三品一械”外,对于其他直播带货行为也应进行一体化考虑。

责编:白馗

校对:张雪慧、张波

编审:渠洋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