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洋 通讯员 陈俊霖 刘霞) 顶着“老赖”的标签,被多地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禁止乘坐飞机,遂购买伪造的军官证,既享优待,又能逃避法院的“限高令”。日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买卖武装部队证件案,被告人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对扣押在案的军官证、军人保障卡及手机予以没收。
2019年至2021年期间,冯某因不履行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民事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先后被上海、南京、贵阳、金华、苏州等多地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限制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然而冯某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为出行方便、能够自由选择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冯某于2020年10月花1万余元购买了一本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和一张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障卡。之后,冯某使用虚假军官证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等地乘坐民航班机达25次。不仅如此,冯某还为同样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两位朋友购买了军官证和军人保障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冯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冯某的犯罪情节,不宜对其适用缓刑,法院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冯某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