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将于4月18日至21日在海南博鳌召开,年会主题为“世界大变局:共襄全球治理盛举 合奏‘一带一路’强音”。本届年会是疫情形势下一次特殊的年会,也是今年世界上首个以线下会议为主的大型国际会议。届时,中外领导人、外国前政要和国际组织负责人等将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出席年会。
本届年会活动主题将涵盖目前和近期讨论的热门话题:数字货币、减贫、自贸港、知识产权、RCEP、人工智能、老龄化、5G、碳中和、粮食安全、新基建、WTO改革、双循环、大湾区、新冠疫苗、网红、供应链等等。每个关键词背后,都设有一到两场相关活动。
由博鳌亚洲论坛研究院、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和印度尼西亚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共同合作完成的报告《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于今年年初发布。该报告系统地研究了涉及亚洲经济体的主要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既包括亚洲经济体达成的协定,也包括亚洲经济体与亚洲区域外经济体达成的国际协定。
通过分析与比较不同贸易协定的规则,该报告旨在加深对于自由贸易协定的理解,研判自由贸易协定规则改变对亚洲经济体带来的经济影响、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并为促进自由贸易协定在亚洲的更好落实、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报告认为,亚洲国家应该同舟共济,以开放的心态积极推动自由贸易协定等区域合作安排,既要加强资源整合,也要结合各国国情,为区域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持。
当前,在全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经济全球化进程遭遇逆流, 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国际贸易、投资增长放缓。截至 2020年 12 月 4 日,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夺去 150 多万人的生命,造成全球经济大幅衰退,并将深刻影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在特定国家和特定区域内推进,可能会成为权宜之计和现实选择,并以此为基础,推动全球贸易复苏及贸易规则重塑。
由东盟十国与澳大利亚、中国、日本、新西兰和韩国达成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 2020年11 月正式签署生效,释放出支持多边主义的强烈信号,成为亚洲经济一体化的里程碑,为亚太地区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历史经验表明,合作共赢是大势所趋。在疫情冲击下与后疫情时代,关起大门向内转并不能解决卫生健康和经济发展的问题。全球重建信任并采取一致行动对于战胜疫情和实现高效、绿色、包容与可持续复苏至关重要。亚洲各国已积极行动起来,维护多边主义和全球化,促进世界进步与繁荣。通过自由贸易协定继续促进亚洲区域内和区域间的贸易与投资,就是重要的努力之一。
亚洲自贸协定数量全球占比过半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以来,世界贸易组织(WTO)多哈回合谈判进展缓慢,国际贸易和投资快速增长,驱动亚洲经济体越来越多地参与多个区域内和区域间的自由贸易协定。据 WTO 统计,目前全球范围内涉及亚洲经济体的自由贸易协定数量占全部自由贸易协定数量的一半以上。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亚洲区域内处于生效中的自由贸易协定有 51 个,亚洲经济体与区域外经济体签署并处于生效中的自由贸易协定有 104 个。亚洲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已经形成,在推动亚洲贸易自由化、促进亚洲经济一体化、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加强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以及推动各经济体提高自由度和改善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尽管在区域一体化的制度进程上起步较晚,但亚洲依托区域生产网络和跨国企业带来的大规模跨境投资,快速接纳了自由贸易协定。亚洲区域内生产网络的发展以及跨国企业在区域内生产分散化战略成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工具,通过正规化的贸易协定来提升效率是随之而来的必然要求。
此外,很多亚洲经济体与亚洲以外的经济体达成自由贸易协定,以期获得国际竞争的优势。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其他规则领域角度分析和比较亚洲不同贸易协定的主要规则和标准,可以发现亚洲的自由贸易协定呈现多层次和多元化特点。
从自由贸易协定的涵盖范围和市场开放度来看,一些自由贸易协定旨在实现高水准的自由度,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日本—欧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韩国—美国自由贸易协定。
另一些则水平较低,如东盟—印度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等;还有一些协定仅涵盖货物贸易领域。这些自由贸易协定标准的不同,反映了各经济体发展阶段的差异。
在市场准入规则方面,除新加坡等少数高度开放型经济体能对所有自由贸易伙伴实现接近 100%的货物贸易自由化外,其他经济体在达成自由贸易协定时基本上都采取了弹性原则,最终的自由度基本上是自身与自由贸易伙伴实力平衡以及利益集团之间互相博弈的结果。
目前,亚洲的自由贸易协定呈现开放水平逐步提高、规则标准更加严格的大趋势。
从市场准入水平来看,亚洲早期的自由贸易协定开放水平相对较低,一些协定的货物贸易开放度甚至低于 90%; 而新达成的协定趋向于选择 95%以上的货物贸易开放度,一些自由贸易协定如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P4)等甚至能够达到100%的自由化率。RCEP 生效后,协定区域内 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大多数是立刻实现零关税或在 10 年内实现。在服务贸易与投资领域,一些亚洲国家的开放模式开始由正面清单转向负面清单,但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上仍有较大分歧, 在一些新签署的协定上成为悬而未决的问题。
从规则和标准来看, 早期的协定有些仅限于货物贸易领域的规则,后来的绝大多数协定都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争端解决机制等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协定基本都扩大了规则领域的讨论,从关境议题扩展至关境后议题。亚洲自由贸易协定都遵循与 WTO 原则对标。亚洲自由贸易协定都坚持非歧视性、贸易自由化、公平竞争、透明度、互惠以及发展中成员特殊与差别待遇等 WTO 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 一些自由贸易协定追求超越 WTO 的开放水平与规则标准。
大多数情况下,亚洲的自由贸易协定更先进、包容和开放。它们尊重各成员的发展实际,给予灵活处理,不强求全部一致,对部分欠发达成员给予特殊待遇,同时也欢迎域外各方参与其中。同时,TPP/CPTPP、日本—欧盟 EPA 等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 提出了开放国内市场的高标准,涵盖了数字贸易等前沿领域,将推动现行多边经贸规则体系的全面升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规则标准越高就对自由贸易协定参与方越有利。例如,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诚然能够鼓励创新,但过高的保护标准也会因创新成本剧增束缚创新者。标准的高低会对利益相关方产生很大影响,导致规则制定过程中的激烈博弈。
随着自由贸易协定数量增加,规则不可避免地彼此重叠, 使企业从中获益的难度加大。例如,亚洲自由贸易协定中多个彼此不同的原产地规则给中小企业带来了沉重负担。与此同时,部分国家的政府在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便利方面的能力需要加强。
中国是区域经济一体化驱动者
经济开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亚洲实现经济腾飞的最重要的两大因素。20 世纪 60 年代至 90 年代末,在 WTO 框架及其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推动下,出现了第三次全球化浪潮,得益于此,亚洲经济飞速发展。亚太地区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为中心,奉行单边自由化和开放的区域主义。
在国家层面,各国均采用外向型发展战略作为国际贸易政策的核心。虽然当时亚洲各国之间以及亚洲国家与其他国家之间并未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但在外部需求强劲和发达国家市场关税降低的合力下,亚洲的贸易和投资仍然实现了高速增长。
数十年来,市场推动贸易不断扩张,加上外国直接投资持续流入,亚洲一跃成为全球生产中心,技术能力实现纵深发展,常常被称为“世界工厂”。与此同时,区域贸易壁垒逐步降低、物流成本稳定下降、技术不断进步,促使生产向更高性价比的地区迁移,持续推动着生产网络的去中心化。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亚洲各国贸易显著增长,其中以零部件贸易增长最为迅速。
20 世纪 90 年代末,亚洲的国际贸易政策大幅调整,开始重视自由贸易协定。这一转变的促成因素不一而足。亚洲相关自由贸易协定的激增表明,越来越多的亚洲国家开始积极参与以规则为导向的全球经济活动中,这些经济活动将产生各种深远的政治影响。
例如,各国通过加入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可以主动发现问题,修改跨境经济活动相关规则。这对于开放的小国尤为重要。21 世纪伊始,新加坡与包括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和海合会在内的亚洲内外多个经济体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主动推动亚洲贸易规则的建立,这也提高了新加坡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
此外,成立区域集团对于提高成员国在国际社会上的话语权、在未来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占据主导地位也十分重要。例如,在亚洲各国之间以及亚洲国家与其他经济伙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过程中,东盟发挥着核心作用。
亚洲国家之间以及亚洲国家与其他地区国家之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也有助于维持亚洲政治稳定。自由贸易协定有助于实现成员国之间的经济交流、共同繁荣,拉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从而建立互信、缓解紧张局势。
诚然,自由贸易协定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但不断增加的贸易规则,也考验着参与国政府的管理能力。自由贸易协定快速增加,贸易规则日趋复杂,形成了所谓的“意大利面碗”效应。这不仅仅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也给各国实施协定规则造成了困难。
过去 50 年,全球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世界经济向东亚转移,其中尤其引人瞩目的是,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与世界经济成功接轨。中国自 20 世纪 70 年代末开启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2001 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此后相继与东盟以及其他邻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已迅速发展成为一个贸易大国,在亚洲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已成为亚洲大多数国家最大的贸易伙伴。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统计,2000 年,东盟国家对中国的出口在其总出口额中的占比不足 3%;2019 年,这一比例已上升至 14.3%。中国能否积极加强与邻国的联系,关乎亚洲能否维持其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2000—2019 年,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六国在全球贸易商品中的占比从 20.8%升至 29.7%,上涨近 9 个百分点。
今后数十年中,中国将凭借其巨大的经济体量和强劲实力,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中国不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积极参与者,也是这一进程的驱动者。2013 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BRI),以期加强亚洲各国以及亚洲和欧洲在基础设施、制度建设和文化等领域的联系。中国还发起成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为亚洲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资金。
亚洲国家更需要同舟共济
展望后疫情时代,亚洲国家更需要同舟共济,以开放心态积极推动自由贸易协定等区域合作安排,为区域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支撑。为此提出以下六点建议:
第一,提高亚洲自由贸易协定的使用率,增强区域内企业和民众的获得感。加强自由贸易伙伴之间原产地证书签署、核查等数据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促进原产地证书的申领、核准和签发程序便利化。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联委会等机制,提升自由贸易协定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依托亚洲开发银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平台,加强亚洲范围内自由贸易协定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与整合, 建立、改进并定期更新涵盖亚洲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文本与市场准入承诺的数据库,合作撰写、联合发布亚洲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使用指南。
第二,以开放促改革,加强与自由贸易协定相适应的国内政策调整。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与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扩大贸易与利用外资创造更好的国内制度性支撑。加强与自由贸易伙伴之间的政策协调、信息与经验分享,建立相关机制应对开放过程中的风险。亚洲经济体还应该推进包容性发展,加强国内产业与区域政策调整,促进国内弱势产业与经济落后区域发展,利用科技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第三,鼓励欠发达国家参与自由贸易协定,以加强能力建设。亚洲主要国家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应尽可能给予欠发达国家特别待遇,以鼓励欠发达国家的参与;也需要通过经验与政策分享、培训、研讨及技术支持等多种方式,加强欠发达成员在自由贸易协定领域的能力建设,帮助其提高谈判和从自由贸易协定获益的能力。
第四,围绕核心公共产品贸易、供应链畅通以及数字贸易等议题,加强后疫情时代自由贸易协定规则研究。探索合作的机制安排与重点领域,推动就核心公共产品贸易、重大疫情下的供应链安全保障及争端解决机制等建立合理的国际新规则,确保重要医疗用品和设备、关键农产品和其他必需商品和服务的正常跨境流动,减少供应链中断风险。亚洲经济体还应加强对于数字贸易等领域的研究,考虑在新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和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中增加数字贸易章节,促进在多边层面加快完成电子商务谈判,从而形成新的全球性数字贸易规则。
第五,加强亚洲主要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联系与协定整合, 推动形成更大范围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共同构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蓝图。应积极推动新签署的 RCEP 协定贯彻落实,加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推动亚洲的自由贸易协定活跃经济体彼此建立自由贸易协定联系;加强与欧洲、美洲经济体建立自由贸易协定,促进 RCEP、CPTPP、日本—欧盟 EPA 等在规则领域的协调合作。在这些巨型自由贸易协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形成亚太自由贸易协定(FTAAP)等更大范围内的区域性贸易协定,为全球供应链、产业链高效布局提供保障,带动亚洲乃至全球经济尽快实现强力、绿色、包容、可持续复苏。
第六,立足各国国情、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的亚洲高水平自由贸易区,形成推动多边贸易体制改革的亚洲方案。亚洲国家需要继续坚持与 WTO 基本原则对标。在此基础上,寻找可行路径邀请其他国家参与亚洲自由贸易协定,使亚洲自由贸易协定惠及更大区域、更多国家和更多群体。亚洲经济体应灵活地推动建设面向未来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既支持建设一步到位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 也鼓励通过逐步升级的方式建立包容性更强的、渐进式的自由贸易协定。逐步形成符合亚洲总体发展利益的经贸规则体系,为推动世界多边贸易体制改革提供亚洲方案。 (本文经授权节选自报告《自由贸易协定:亚洲的选择》)(责编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