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理 《法人》全媒体记者 惠宁宁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26日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潘家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卸任9年后被查
公开信息显示,潘家华出生于1952年,祖籍湖北,长期在中纪委工作,曾任中纪委执法监察专员。2005年起,潘家华开始担任中纪委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组、监察局、机关党委、党校(职工培训中心)。2012年11月,潘家华被免去中纪委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职务。
潘家华上一次公开出现是在今年春节前夕,当时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领导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其中就包括潘家华。
被指“靠烟吃烟”
今年5月,潘家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落实监察官法 忠诚履职尽责 提高免疫力 防止“灯下黑”》。文中指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多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通报,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整治“灯下黑”的鲜明态度,释放出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强烈信号。其中就有潘家华。
11月初,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潘家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家华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执纪违纪,帮助烟草行业私营企业主谋取私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出国旅游;将多名亲友安排在烟草系统工作;家风不正,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在烟草系统违规获取巨额利益;贪图享乐,生活奢靡;对纪法毫无敬畏,靠烟吃烟,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潘家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潘家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