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亿级市场“风云凌乱”
2022-07-01 14:17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李韵石

◎ 文《法人》全媒体记者 李韵石

“2021年12月20日,我们被告知暂停直播销售活动,等待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随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上班。”4月30日,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负责人韩凯(化名)告诉《法人》记者,由于个别直播带货主播涉嫌偷税漏税且数额巨大,被税务机关处罚,火热的直播行业像是被泼了一盆冰水,从头凉到脚。同时,由网络直播所引出的违法违规问题愈发凸显。

今年以来,相关部门频频出手,针对直播乱象加强监管。在“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开展半个多月后,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严禁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等行为,并要求各平台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等措施。

万亿级市场诱发多种违法行为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如同催化剂一般加大了直播行业的活力,直播市场成交额达到了12881亿元,较2017年的268亿元增长逾4700%。中商产业研究院预计2022年中国电商直播市场规模进一步上升至15073亿元。

在如此庞大的市场吸引下,“直播过热”引发了行业无序混乱、过度盈利的乱象。为了利益最大化,网络直播甚至出现了低俗、暴力等违法违规内容。这些内容的出现严重影响了中国健康的网络文化,污染了网络生态环境,严重干扰了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下称“北京网安总队”)五支队副支队长赵大鹏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网安总队结合“净网2022”专项行动,组织全局网安部门针对北京市重点直播平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已对北京市重点直播平台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23家次,对未落实直播内容技术审核措施的平台约谈运营企业负责人并责令整改5家次,指导平台清理违法有害信息15万余条。

网络直播形式多样,包括带货直播、音乐直播、游戏直播,还有最近兴起的健身直播等,不同的直播内容可能涉及不同的违法行为。5月3日,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庭法官江珞伊告诉记者,现阶段在网络直播中出现较多的违法违规现象主要有:内容低俗、网络侵权以及主播言行举止失范等。

韩凯告诉记者:“大部分传媒公司和主播都知道哪些行为违法,但由于利益巨大,所以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网络直播之所以会轻易助长违法违规行为产生,与其自身特点密不可分。”韩凯解释说,泛娱乐化是直播的最大特点,为顺应资本方利益最大化的需求,直播内容便不断刷新底线,变得越来越肤浅和庸俗。

另外,观众给主播打赏是多数直播平台的盈利模式,直接关系到主播和平台的收益。 “然而,现在从事直播的人太多了,专门从事直播行业的企业也有上万家,为将有限的粉丝拉到自己的阵营,有些人不惜违法违规博取眼球。”

低劣直播殃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内容低劣的直播和短视频,不仅会对成年人造成影响,给未成年人带来的隐患更大。

“打开化妆盒,先用气垫化底妆,这款是象牙白,上脸很自然。再用美妆刷涂腮红,别忘在鼻尖也涂一点,看起来更可爱。幼儿园小朋友都在用,快让妈妈给你买吧。”这是一段网上流传的直播视频,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在镜头前浓妆艳抹地宣传化妆品,负面影响迅速在校园传播。

“梁老师,您知道什么是正宫红吗?”北京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小桃在课间开心地跑到讲台上,向她的英语梁老师问道。梁老师一愣,连续几个答案都错了。在全班同学笑声中,小桃开心地说:“那是口红的颜色,正宫红。我看网络直播时,一个小童星用的。”

“相对于学生们的笑声,孩子们懂得这些内容令我更为震惊。”4月29日,梁老师告诉记者,据她了解,班上的学生每天都会在家里看网络直播,“这从他们平时的言谈中就能知道,今天在网上看谁卖了什么衣服,明天看谁在网上卖了什么化妆品。”

“我和她爸爸很忙,孩子有时会让我给她买直播里的商品,我确实忽视了直播的危害。”小桃妈妈王女士告诉记者,老师经常和家长解释学生长时间观看网络视频的危害,但包括她在内的一些家长并没有在意。

早在2018年,共青团中央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20%的青少年“几乎总是”看短视频,接近10%的青少年 “每天看几次”短视频。可见,青少年作为网络短视频的主要受众群体,无论在行为举止方面还是在心理状态方面都受到其巨大影响。

对此,5月2日,记者采访了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袁纪。“受低劣内容直播危害最大的就是未成年人。”袁纪表示,受短视频及直播等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甚至犯罪现象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以及对事物认知普遍处于发展阶段,对于网络上相关风险与危害的认知比较单薄,一旦直播存在低俗、暴力等内容,极易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形成不可逆的影响。”

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网站平台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网站平台在现有基础上,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网站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规范重点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意见发布一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加强高峰时段管理,每日22时后,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工作举措。

直播平台开始重视自身合规管理

知名“网红”多次翻车让消费者对直播销售的产品质量产生质疑,而劣迹艺人和幼儿主播的出现,也让消费者发出了“不要赢了流量输了底线”的声音。在此背景下,众多直播平台开始重视自身的合规化管理。

2016年4月,由百度、新浪、搜狐、爱奇艺、花椒等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企业,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要求各平台新申请主播要实名信息认证,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对所有直播内容进行存储以及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等措施。

对于播出违法违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各公司除对此类主播封号外,同时要将该用户信息及违规视频证据保全,并上传至北京市网络文化协会数据库进行甄别,经确定属于黑名单范畴的,各直播平台一律不得为其提供直播空间。2021年,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也与抖音等14家平台会员,联合发起《构建清朗网络文化生态自律公约》,并制定《网络主播警示与复出管理办法》。

2022年4月17日,在2022抖音直播行业生态大会上,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联合抖音直播共同发起行业自律公约,提出:平台应保护未成年人、落实主播分级并规范机构管理等。同时,无忧传媒、联萌传媒等千余家相关企业公会共同签署自律倡议,承诺将加强主播管理,坚持合规经营。

抖音直播生态服务负责人文森表示,今年抖音开启打击“直播诈骗黑色产业链”专项行动,明确禁止“低俗色情信息服务”“诈骗行为”“涉赌博行为”“数据造假”“未成年人消费及诱导未成年人消费”“情感诱骗行为”“MCN/公会等机构实施诈骗”等七类违规行为。截至3月,该专项行动共封禁违规主播5771人。

直播领域缺乏较高层级法律规定

记者梳理发现,自2016年网络直播出现后,国家多部门陆续出台相关管理规定。例如,2016年文化部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随着直播规模的增大,对其管理进一步加强。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2021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而在今年,关于网络直播已经有三个规范性文件颁布,一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二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三是前述《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江珞伊告诉记者:“从上述部门规章的颁布,可以看出立法频率不断加快,说明直播失范问题日益受到监管部门关注。但综合来看,直播领域的管理还缺乏宏观层面的法律支撑,威慑力稍显不足。从目前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来看,大多属于通知、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级别,法律效力和层级较低。此外,除了相关部门颁布规章,还需要行业自身制定规范,从而对行业健康发展起到内外协同保障作用,有利于发挥执法监管和自律监管两种手段合力。”随着监管领域不断延伸,涉及网络直播中的各个主体、各个环节,包括虚假广告宣传、税收征管等,也明确了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措施,对直播乱象起到了一定的震慑和规制作用。

同时,江珞伊也对目前立法的不足提出了建议:“因网络直播属新兴领域,监管在整体上显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和被动性。”江珞伊认为,相关监管规定偏重事后处罚,对事前预防、事中管理关注较少,对网络直播常态化和过程性的监管不足,各类监管举措还不够细化。另外,一些执法部门较为分散,主体较多,各部门监管范围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交叉,也存在一定的真空地带,可能影响监管和治理效果。

(责编 白馗)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