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特约撰稿 张吕
张 吕
全国律协合规委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合规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协合规委主任,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新 闻
2022年10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GB/T 35770 — 2022《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该标准等同于国际标准ISO 37301:2021,是我国又一重磅级的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解 读
为满足我国各类组织的合规管理需求,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目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同采用了国际标准ISO 37301:2021,于2022年10月12日正式发布并实施国家标准GB/T 35770 — 2022《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在合规管理领域将B类指导性标准升级为A类可认证标准,从指南类管理体系标准修改为要求类管理体系标准。
自此,我国各类企业及组织可依照国家标准GB/T 35770—2022《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进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并开展合规有效性评估及认证。
国家标准GB/T 35770 — 2022明确了合规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规定了建立、开发、实施、评价、维护和改进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具体要求,提供了操作指南,适用于所有类型、规模、性质的企业,为指导和规范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及保持体系有效性提供了技术支撑与标准参考,填补了民营企业、混改企业等在合规管理指导性文件上的空白。
从本次修订的内容来看,国家标准GB/T 35770—2022沿用PDCA管理循环的原则,在资源支持、管理人员设置、持续改进、信息化建设、合规文化建设、合规报告机制设置等方面进行强化,与《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形成相融互补之势。
此外,新增附录NA(资料性)补充使用指南,增强国家标准的适用性,尤其在附录NA.4.2中明确了“管理体系一体化融合”的范围、方法及路径,更是为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乃至上市公司等整合现有管理体系提供参考,有效降低企业多体系运行导致的职责交叉、管理低效、制度混乱等风险,保障了合规管理的有效运行。目前,广东省是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要求省属国有企业全部通过合规认证的地区。
(责编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