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天——低空经济 法治领航
2024-07-17 10:54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岳雷 李韵石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岳雷 李韵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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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小鹏汇天飞行汽车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完成首飞,为公众描绘了一幅未来低空生活的美丽画卷。低空应用场景日益丰富,不仅预示着低空经济时代的来临,更昭示着交通、旅游、物流等多个领域即将迎来颠覆性的变革。

今年全国两会上,“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此后,各地加快步伐奋力抢占经济发展新赛道。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正迎来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期。

在低空经济迅猛发展的进程中,法治的引领作用不可或缺。通过立法明确低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是保障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才能有效应对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推动低空经济持续、稳定地高质量发展。

2024年,低空经济从小众赛道到各地角逐的新风口,仅用了几个月时间。低空经济是指在垂直高度1000米以下、根据实际需要延伸至不超过3000米的低空空域范围内,以垂直起降型飞机和无人驾驶航空器为载体,以载人、载货及其他作业等多场景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业态。

从2023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低空经济正式确定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到今年全国两会上,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新质生产力范畴,热度持续提升。

各地方政府在政策频出的同时也抓紧设立产业基金、规划试验区。各个涉及低空经济的企业也在加大研发力度,推出新产品、新技术以占领市场。

据工信部赛迪研究院测算,到2030年,低空经济规模有望突破两万亿元。在全国各地纷纷竞逐“天空之城”,飞行汽车相关产业链迎来“投资热”的当下,低空经济发展若要实现行稳致远,仍需把握好产业发展尺度,稳妥有序布局,发展与安全并重。种种迹象表明,2024年或许是低空经济发展元年。

政策推动低空经济高飞

山东滨州,今年春耕时,孙超手里拿着无人机的控制器,利用植保无人机的RTK北斗高精度定位功能,开始为新一轮的农耕播种、洒药。“如果遇到障碍物,它会自动避让,不会重复喷洒,也不会漏洒。与原来的机械生产相比,效率提高数十倍。”7月4日,孙超告诉《法人》记者,在进行播种、撒肥、施药等农林植保工作时,植保无人机可以提前进行地块测绘,根据测绘路线自主飞行,必要时也可以人工操控飞行。

而这,只是无人机众多应用场景的冰山一角。

“近两年,全国各地就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空域改革、数字空管措施、资金支持等多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7月3日,宇称智控 (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联合创始人杨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21年2月,《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出台,明确提出要“发展交通运输平台经济、枢纽经济、通道经济、低空经济”,这是“低空经济”概念首次写入国家规划。

2023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提出“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2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强调要优化主干线大通道,打通堵点卡点,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低空经济再次提升为国家战略。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低空经济”又被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

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各地方政府也在加速低空经济政策布局。据统计,全国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低空经济”列为重要内容。

以广东为例,作为全球低空经济起步最早、产业链最完整的地区之一,广州已编制完成《广州低空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2023—2035年)》,并出台《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也发布了《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

2024年6月30日,全国首个低空空域协调及运营服务平台——珠海市低空空中交通管理服务平台上线启动,平台系统融合珠海城市底图数据、空域规划数据、气象数据等,将实现低空经济领域设施网、空联网、航路网、服务网“四网”融合,并与国家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为“海陆空”无人设备提供市场运行安全保障,实现对低空飞行活动的一网规划、一网审批、一网监测、一网服务。

7月4日,广东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广州举行。大会上,广东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公司正式揭牌。广东机场集团董事长蔡治洲表示,广东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努力协调推动空域改革试点,推动广深珠等城市先行先试。争取到2026年,实现全省通用飞机飞行达15万小时,无人机飞行达350万小时,推动实现广东全省低空经济规模超3000亿元,打造世界级低空制造高地。

虽然政策和举措频发,但对于高速发展的低空经济来说,还有一些细节需要完善。杨畇表示,目前,各地低空经济的政策集中在省、市级主管部门,执行却在基层区县,而区县一级政府仅关注实体制造、产值等方面,对于低空经济场景规划以及相关测试等环节没有给予充分保障,致使低空经济政策规划和产业化落地还有些脱节。

低空经济发展有沃土

7月1日,联合飞机集团副总裁孙立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低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已经在中国形成了一条产业链,包括低空制造、低空飞行、低空保障、综合服务等多领域。

“我国有全球领先的航空航天技术,依托于此,各地都在依托自身优势发展低空经济,为我国低空经济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孙立业告诉记者,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之一,正成为资源要素集聚的新发展赛道。

例如,成渝地区有深厚的航空产业基础,尤其是重庆地区,作为顺丰下属蜂鸟科技的总部,拥有先发优势,已经形成产业集群效应。而且,重庆多山地貌为发展低空经济提供了天然市场。

又如,深圳传统通用航空业态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近年来,传统通航短途运输企业积极拓展载人飞行服务,发展联程接驳、市内通勤、城际飞行、跨境飞行等空中交通新业态,深圳机场往返福田CBD等“空中的士”航线陆续开通。2023年,直升机飞行超两万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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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广东云浮,“空中的士”开始实现量产 CFP

7月3日,深圳市格瑞普电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波海告诉记者,深圳一直在不断聚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面向全球招商引资、招才引智。2023年,德国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研发制造商Lilium宣布,在深圳设立中国总部,广州亿航、上海峰飞、时的科技等国内eVTOL企业也纷纷宣布进驻深圳,开拓航线。

2023年年底,一座标准化建设的城市空中交通运营示范中心在深圳市宝安区落地,来自广州亿航的无人驾驶载人航空器进行了试飞演示;上海峰飞计划今年在深圳开拓一条eVTOL跨海跨城航线,起降点位于深圳蛇口邮轮母港以及珠海九洲港码头,飞行往返距离超过100公里。

深圳市现有无人机产业企业1700多家,涵盖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硬件制造、商业应用等环节,适配物流配送、城市治理、空中通勤、应急救援等多种应用场景。这些企业年产值960亿元,占全国的63%,同比增长28%;累计开通低空航线126条,建设无人机起降点89个,2023年无人机载货及综合飞行60多万架次。截至2023年,深圳市消费类无人机在全球市场占比达74%,工业级无人机在国内市场占比约55%。

以美团为例,在深圳共设立23条无人机配送航线,覆盖18个社区和写字楼,每个覆盖区域内近两万户居民可享受无人机配送服务,配送商品种类超过两万种,涵盖餐饮、美妆、快消、商超、电子产品等多种类型。相比传统配送模式,无人机配送的效率提升近150%,去年累计为用户节省近3万小时的等待时间。

中国低空经济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庞大的无人机市场也是主要因素之一。截至2024年2月,中国注册成立超过5.7万家低空经济领域企业,其中近5年新成立的企业有2.1万家。中国民航局数据显示,有统计的民用无人机全年飞行2311万小时;民航局已批准建立17个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三个试验基地。

万亿市场需法治领航

“虽然我国低空经济发展迅速,但尚有问题亟须解决。”孙立业说,新兴无人机品类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在发展中还有很多的技术难点需要攻克,包括人工智能技术、发动机技术、电池技术、高端飞控技术等。“航空级无人机距离大规模商用,可能还需要10年。”他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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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DJL大疆北京王府井APM授权体验店内,几名消费者正在选购无人机宋逗/摄

除无人机本身之外,空域指挥管理也是亟待攻克的课题,在各类不同大小的飞行器同时作业时,统一调度时空资源,保障空域管理安全、高效。“这些既需要政策支持,也需要法律法规进行管控和保障。”孙立业说。

杨畇也表示:“虽然我国在不同层面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但随着低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关于低空经济的规定较为零散地分布于各项政策中,缺乏系统性。”

7月3日,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兵告诉记者,低空经济包含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活动,涉及多个行业,需要在对低空飞行器实施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明确民航、公安、工信等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低空经济中的数据安全更是不容忽视,无人机的应用需要收集大量数据,并涉及数据的处理、存储、交换,存在数据泄露、污染等风险,在未来针对低空经济的法律治理中,需要针对数据与隐私安全实施体系化、全过程的法治保障方案。”

他还认为,应该完善低空经济法律法规,以确保飞行器的制造标准、飞行规则、空域管理等各方面都有法可依,对低空经济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设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加强安全监管。

陈兵表示,低空经济在快速发展阶段,一方面由于尚未形成统一且成熟的市场准入标准,市场主体资质良莠不齐,可能出现一拥而上的同质化竞争,容易给产业发展带来隐患;另一方面,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获取竞争优势,部分企业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破坏市场竞争秩序,需要在未来加强对低空经济领域公平竞争的法治保障。

实际上,近两年,中国已经抓紧建设健全低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体系。2023年5月,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发布,依法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及相关活动安全监管。同年11月,国家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去年12月,工信部公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民用航空局也发布了《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将空域划分为管制空域和非管制空域两大类及A、B、C、D、E、G、W七小类空域,为空域放开提供了切实依据,也让低空经济有了更加明确的发展空间。

2024年1月1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生效,条例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从设计生产到运行使用进行全链条管理,为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及相关活动管理制度体系提供了法治保障。

除了国家层面,在地方立法中,《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于2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低空经济专项立法的缺位,还进一步完善了低空经济立法内容。它根据深圳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实际需求,从明确基本原则、健全管理机制、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飞行管理服务、拓宽产业应用领域、加强产业支持和技术创新、强化运营安全保障等方面重点作出规定,为促进深圳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极大地推动了低空经济专项立法进程。

编审|渠 洋

责编|白 馗

校对|张波 张雪慧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