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年,法治强音 华夏奏响
2024-10-14 16:20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渠洋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渠洋

在新中国波澜壮阔的七十五载辉煌历程中,法治如同坚实的脊梁,支撑着国家的繁荣与稳定,引领着社会的正义与进步。这75年,是法治中国从萌芽到茁壮,从探索到辉煌的壮丽篇章——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过渡时期法制”到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主义法制”,再到后来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及党的十八大之后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法治发展渐进历程中每一次重大决策,都是时代精神的璀璨火花,照亮了民族复兴伟业的征途。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天下之事,无过法令”“无功不赏,无罪不罚”······在华夏五千年历史上,这样的名言警句不绝于耳,但能制约统治者的公平正义却从未降临。当1949年天安门城楼上那一声庄严宣告回响云霄,人民中国如同初升的太阳,照亮了古老大地的每一个角落。随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诞生,不仅奠定了新中国法治的基石,更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崭新起点。那一刻,公平公正的法治之光,在古老中国的土地上首次璀璨绽放,照亮了国家前行的道路。

关山初度路犹长。新中国法治体系与人民政权一起诞生,从那时起,它始终在复杂多变的大环境中曲折前进,在探索中成长。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毛泽东主席这样评价其重大意义,“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诚哉斯言!1954年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它如同一座巍峨的灯塔,指引着国家法治建设的航向。

当改革开放的春风拂过大江南北,中国法治建设在1978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此后,选举法、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的制定与修订,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时期,法治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更是推动社会进步、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实盾牌。

法者,治之端也。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不断深入,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出党“依法执政”,再到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条探索和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线已清晰可见。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

新时代的中国,面临新的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将法治建设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到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系列重大法治举措密集出台,法治中国建设步入快车道。特别是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它不仅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更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回望来时路,站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新起点上,法治建设仍任重而道远。但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一定能够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编审|王 婧
责编|惠宁宁
校对|张波 张雪慧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