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不是“1+1”
2024-12-10 16:46:50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惠宁宁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惠宁宁

当前,健康产业蓬勃发展,药食同源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中国药食同源行业市场规模达到122.54亿元,同比增长31.54%。市场上,除了传统的药膳、中药茶饮外,中药咖啡、中药奶茶、中药面包、中药冰淇淋等餐饮跨界新品类也广受追捧。前不久,“中药冰淇淋一份卖到38元”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近日,哈尔滨中央大街上的一家“中医冰淇淋”档口,颇受年轻人追捧。CFP

近日,《法人》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中药+”食品,很多人表示愿意尝试,并希望作为日常养生的一种方式;有的人则是抱着好奇、尝鲜的心理跟风购买,但对其功效,多数消费者则表示不确定,甚至有人认为是“智商税”。随着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和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种类的增加,监管也面临着新挑战。

“养生热”带火药食同源

基于药食同源理念,从茶饮到咖啡,从面包到冷饮,迅速成为很多年轻人的新宠,掀起养生产品消费热潮。据红餐网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超30个主打中药或草本养生的茶饮品牌,有的品牌已有上百家门店。

“90后”季芳(化名)就职于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经常加班、睡眠不规律,使她既需要通过零食、甜品等解压,又担心健康问题。“在熬夜、工作压力大、焦虑的时候,奶茶简直是我的续命神器。”季芳告诉记者。她也担心奶茶喝多了影响健康,一直在快乐和健康之间纠结。直到一次刷手机时,在一个直播间看到主播推荐一款中药奶茶,“好喝又健康”“让良药可口”“没有负罪感”,加上润肤、安神、祛湿、润喉、清热、护眼等一系列功效的宣传,她迫不及待下了一单。

记者了解到,中药奶茶就是在奶茶里添加一些药用食材,比如,加枸杞、人参等针对熬夜,针对上火加入菊花、金银花,针对湿气重加薏米、赤小豆等,也就是所谓“缺啥补啥”。然而,如此简单的一加一,是否具有相应的养生功效?从事中医工作多年的叶嘉电告诉记者,每个人体质不同,具有药用价值的食材,要想达到养生效果,用量和配比都有不同要求。在不清楚用量的情况下,很难确定是否有功效。

不仅功效难以确定,如此跨界,还影响了奶茶原有的口感。“当成中药喝吧,又不清楚它有没有效果;当成奶茶喝,它又实在不好喝。”在一番尝试过后,季芳放弃了通过中药奶茶养生。

不仅饮品如此,主打健康养生的烘焙产品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面包里加入人参、甘草、茯苓等中药材,加上养生标签的面包,身价随之增长,普遍超过同类商品。记者在北京朝阳区一家面包店看到,加入中药的一块面包价格普遍在二三十元,有的竟然卖五十几元。

药膳是药食同源的另一种形式。其中,养生滋补汤最常见,也是人们普遍接受的。叶嘉电告诉记者,药膳虽然是膳食的一种,但与普通饮食大为不同,存在一定的配伍禁忌,必须根据药物食物性能合理选择,调配服用。中药茶饮也是如此,并不是需要达到什么功效就加入相应的物质。他介绍,汤在人们所吃的各种药食同源食物中,富有营养,易被人体吸收。如麦枣、甘草萝卜汤可开胃消食,人参莲子汤可养心润肺,党参枸杞红枣可补血养颜汤等。通常药膳想补养哪些方面,有相应的配比和用量。

药食同源有界限

近年来,人们对于饮食和营养的需求不断提升,健康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美好生活大调查》数据显示,2023年,在18至35岁年轻人的消费榜单中,选择“保健养生”的人群占比几乎与旅游、数码产品相当。年轻消费者的健身、养生浪潮不断推动餐饮的发展。

“药食同源”目前没有统一的概念。生活中常见的生姜、大枣、大蒜、薏米、红豆等,是药材,也是食品,在很多人看来,并没有明显的界限。2021年,《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施行,明确了药食同源物质的动态调整和管理规范,要以保障食品安全和维护公众健康为宗旨,遵循依法、科学、公开的原则制定食药物质目录并适时更新。

药食同源食品在开发、使用、宣传等方面存在产品安全性、添加标准不一、夸大功效等问题。如一些无资质、无标准的小作坊生产的保健品和药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些商家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此外,一些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也需要得到有效监管和解决。因此,如何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成为当前药食同源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某些药食同源食品,只是在普通食品中加入了中药材。商家为了提高销量,宣传时常用“健康”“养生”等说辞吸引消费者。但是,根据广告法规定,药食同源的食品不得宣传其功效。叶嘉电告诉记者,并不是包含某种中药材的食品,就具备相应中药材所具备的功效。如果商家把食材说成食品的功能,就容易误导消费者。

“这种行为不仅涉嫌违反广告法,同时也涉嫌虚假宣传,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甚至有商家夸大商品功能,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还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北京市律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郑中臣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中药材里面的食药物质,同时具备食品和中药材的“双重身份”,但基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使用属性,因此对其质量标准问题,更应以食品的相关标准进行认定。如果商家在商品中添加了非药食同源的药品或者仅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质,则改变了食品性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关于“食药同源物质制品”中“虚构功能”“虚构成分”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或者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伟成认为,所谓“虚构功能”,是指某保健食品中虽然含有某些《中国药典》记载含有补肾强骨、滋补肝肾功能的药材,但其仅具有调理作用,需要长期食用,并且起效相对缓慢,但商家在宣传时却标榜自己产品具有食用后“短期内见效”“药到病除”等不符合药理逻辑的功能。又比如,某保健食品只有茯苓、艾叶、党参等一般常见中药材,但商家宣称自己的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糖尿病”“延年益寿”等其成分不可能具有的主治功能;而“虚构成分”如某保健食品中只含有田七、菊花、川贝母、甘草等售价相对低廉的常见药材,但其宣传自己的产品含有鹿茸、人参等高价药材,从而以几十倍甚至百倍于成本的价格向消费者进行销售。

健康产业需要健康发展

今年2月,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生产生活”“推动中医药文化加快从内容供给向产品供给转化”,这为中医药食品、餐饮寻求创新之道提供了有力支撑。跨界融合使得中医药的应用领域不再局限于传统医疗领域,而是拓展到了养生保健、食品饮料等多个领域。

迄今为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已公布4批食药两用名单,涉及106种物质,并倡导开发符合当地环境和居民生活习惯的保健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也都涉及对药食同源产业的监管,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药食同源行业健康发展,企业自律尤为重要。商品的质量、价格、健康价值,贯穿生产、销售、宣传、研发等各个环节。郑中臣建议,企业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执行行业标准,加强产品质量检测,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宣传过程中,必须全面考量宣传的真实性,不夸大产品功效,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产品在满足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真正为消费者带来健康价值。在提升产品竞争力方面,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共享研发资源,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推动产业升级。

此外,郑中臣还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药食同源产品的定义、生产标准以及各部门职责,加强监管力度以及药食同源食品的生产、销售、宣传等方面的法律责任、监管措施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为行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监管是规范药食同源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郑中臣建议,加大对药食同源产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药食同源产品的抽检力度,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药食同源行业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杜绝将未纳入药食同源物质目录的中药材纳入原材料,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还应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药食同源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责任到人,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编审|渠 洋
责编|王 茜
校对|张波 张雪慧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