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洗钱盯上跨境业务
2024-12-25 15:25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惠宁宁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惠宁宁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利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口令红包”实现毒品犯罪所得自洗钱案件。经查,为规避警方侦查,叶某某等人特意使用境外聊天软件进行交易。在听说境外直邮发货方式易被警方查获后,叶某某等人选择使用国内寄递减少风险。为顺利转移和掩饰赃款,叶某某还伙同居住在境外的网友施某(另案处理),以转发某移动支付工具“口令红包”的方式,由施某代为收取毒资后进行转移,实现毒资“漂白”。

▲CFP

随着跨境网购市场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跨境支付中使用率大幅上升。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3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2023年,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处理业务661.33万笔,金额123.0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0.29%和27.27%。然而,由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第三方支付机构为跨境支付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开辟了跨境洗钱新通道。

跨境业务须防洗钱陷阱

跨境洗钱活动通常表现为将境内资金换为外汇转移至境外,或是境外游资进入境内套利。在跨境贸易中,资金流与货物流分别通过银行和海关两方面实现。银行仅凭借企业提供的单据,很难对贸易背景的真实性进行判断;海关则由于资源有限,无法对所有进出境货物逐一检查。“跨境业务通常具有交易主体多元化、结算方式多样化、商品种类繁杂化、价格形成复杂化、监管区域差异化等特点,而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些特点,通过多层级账户、虚假交易、价格操纵、隐匿最终受益人等方式掩盖或掩饰资金来源及其性质。例如,地下钱庄、虚拟货币交易和跨境电商等领域,都是近年来跨境洗钱活动的高发区域。”近日,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教授、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严立新向《法人》记者介绍。

记者梳理近年跨境洗钱案件发现,电子、网络、通信等高科技手段,使洗钱行为更加智能化和隐蔽。例如,通过互联网,可以瞬间完成交易,且不留有形记录,使洗钱既快捷又便利。今年9月,上海警方破获的“礼品卡跨境资金非法转移案”就涉及新型跨境资金非法转移。警方在侦查中发现,高某名下多家网络科技公司关联的网络店铺,虽经营时间不长,但资金流水庞大,且均以售卖国际通用礼品卡为主营业务。高某等人通过社交软件招揽换汇客户,采用跨境“对敲”方式,利用国际通用礼品卡可变现、易出手、全球流通的特点,将其作为非法汇兑媒介,平衡境内外资金池,完成非法资金汇兑,涉案金额达20余亿元。

记者就反洗钱话题采访跨境电商和有出口贸易业务的企业时,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复多是“不太了解”。当记者问到“跨境贸易中有哪些避免洗钱风险的防范措施”时,其中一家企业的法务人员告诉记者:“可能金融行业会(将反洗钱)作为重点。”对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飒表示,洗钱不仅发生在多发领域和行业,一般有跨境业务的企业或电商也应引起重视。

“跨境反洗钱基本上涉及了所有电商销售领域。”肖飒介绍,“空转款”洗钱是近年多发利用跨境电商进行洗钱的手段,典型操作模式是:具有洗钱需求的实体利用跨境电商订购一定数额商品,并向跨境电商支付高于商品价格的款项,同时要求电商将多余款项打至另一账户,且支付相应手续费。

对此,肖飒说,电商平台会明令禁止订单款项不一致的情形,各跨境电商应严格遵守该规定,以降低自身洗钱风险。记者查询发现,多个跨境电商平台都发布了相应规则。如亚马逊规定:一个店铺通常只能确定使用一个收款账户。如果一个站点有多个店铺运营,可联系收款工具申请子账户分别绑定不同店铺收款,避免因收款账号关联导致账号被封。

“此外,加密货币、跨境服务贸易、现金密集型行业、新兴的网络平台、艺术品和古董市场、房地产行业等也是跨境洗钱主要渗透的领域。”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志广举例说,如犯罪分子利用加密货币的匿名性和全球流通性,通过复杂交易流程,实现非法资金洗白;利用服务贸易具有非物质性和跨境性,通过虚构交易或虚增服务价格,隐蔽地转移和洗白非法资金;利用众筹和NFT交易平台监管漏洞,通过虚假交易和复杂的资金流动,掩盖非法所得等。

企业反洗钱新挑战

跨境洗钱的方式之多让企业面临诸多风险。今年,北京警方破获一起地下钱庄案。某贸易公司对公账户存在大量可疑交易,经侦查,该团伙以虚构贸易货物进口、伪造跨境贸易背景等方式,向北京多家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申请付汇,协助境内人员将资金转移至境外,并从中牟利。

多国家、多金融机构参与,法律和监管差异以及信息壁垒等因素,是跨境反洗钱的主要特点及难点。严立新表示,跨境洗钱通常涉及多个司法辖区,其间的资金流动路径复杂,隐蔽性较强,大量资金转移通过监管薄弱的国家或地区完成;不同国家对反洗钱的法律规定和执行力度各异,部分国家尚未加入国际反洗钱框架,构成“监管洼地”,成为犯罪分子的避风港;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跨境情报传递滞后,各国执法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也存在障碍。

“本次反洗钱法修订贯彻了‘风险为本’的工作原则,提示了跨境企业需要根据为用户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履行相对应的合规审查义务。不仅要对用户进行静态形式审查(证件真实,人证一致),还要采用‘尽职调查’的工作方式,对用户保持动态关注,全面分析客户资产实控人、最终受益人,并且要审查客户交易活动与其身份背景、业务需求、风险状况、资金来源及用途等方面的一致性。”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律师邵诗巍认为,跨境企业在商业服务中做好反洗钱工作,需要采用KYC(了解你的客户)、KYB(了解你的业务)等手段。KYC是对客户身份验证的形式审查;KYB是对客户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例如交易的合法性、交易目的、资金来源等。

“企业需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这一过程应遵循国际标准,确保企业能够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客户实施差异化的风险管理策略,从而有效降低洗钱风险。”李志广建议,企业应建立和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在发现可疑活动时,能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以便监管机构能及时介入。同时,建立健全的内控架构和内控制度,涵盖客户尽职调查、风险管理、可疑交易报告等。这些制度应全面覆盖所有相关业务流程,确保反洗钱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邵诗巍提出,企业还应从“完善内部合规体系”“采用技术手段提升监控能力”等方面加强合规建设。“出台反洗钱政策和程序:包括明确的交易监控机制、报告可疑交易的程序及反洗钱培训;设置合规官岗位,负责监督跨境业务的合规情况,定期与第三方审计机构合作评估企业的反洗钱系统;可以引入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实时分析跨境交易中的异常模式,例如,频繁小额交易、跨多账户的资金流动等。”

严立新特别强调,企业要警惕一些新型洗钱方式,如通过虚拟资产如虚拟货币进行跨境资金转移。近几年就发生过多起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跨境洗钱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

反洗钱国际合作深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跨境交易日益复杂,为洗钱犯罪提供了更多可乘之机。严立新认为,要有效防范跨境洗钱,单靠一国之力难以完成,必须加强国际合作,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反洗钱国际协作体系。

“世界上主流国家的反洗钱法律法规具有高度趋同的框架,这是几十年来贸易全球化和全球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国际标准制定机构FATF推动的成果。”肖飒介绍,我国也是FATF的成员国之一,也就是说,只要跨境电商遵循我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开展跨境业务,那么其业务模式也就符合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的反洗钱监管政策。

严立新建议,各国应以FATF建议为指引,加强反洗钱法律框架的构建,并实现跨境一致性。例如,统一对高风险国家的金融交往要求,扩大尽职调查覆盖范围;鼓励尚未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的国家接入FATF体系或其区域分支,消除“监管洼地”。同时,完善跨境金融信息共享系统,鼓励成员国之间降低数据共享的技术和法律壁垒,减少信息不透明问题;建立全球统一的反洗钱数据库,涵盖高风险个人或机构名单,让各国执法机构和金融机构能够快速查询和预警。

跨境交易的监控面临着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差异和信息共享的难题,企业需要与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机构合作,以确保交易的合规性。这要求企业在遵守国内法律的同时,也要考虑国际合作中的监管协调问题。同时,企业需确保在符合本国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换和合作。其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业务牵涉国际制裁主体或被制裁主体,企业或个人被国外有关机构或监管、执法机关要求配合调查时,一定要以“对等性、保密合规、无批准或无专业指导不擅自配合”为企业及个人的应对准则。必要时,可以《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等国内法律加以对抗。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对反洗钱国际合作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一是明确国家根据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二是明确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洗钱合作,依法与境外反洗钱机构交换与反洗钱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三是规定涉及追究洗钱犯罪的司法协助,由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国际合作是防范跨境洗钱的核心路径。通过加强法律统一、信息共享、科技支持和执法协作,可以有效堵住跨境洗钱的漏洞。”严立新表示,各国应重视能力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增强其反洗钱体系的韧性。只有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制跨境洗钱行为,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编审|渠 洋
责编|白 馗
校对|张波 张雪慧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