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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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测数据,为何获得上千万元的银行质押融资?一套建筑数据,为何吸引保险公司的关注,被估值后计入公司资产······对很多企业来说,原本沉睡在电脑硬盘里的海量数据,正逐渐被挖掘出令人惊喜的经济价值。
尽管数据资产入表为企业提供了挖掘数据价值和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机遇,但目前仍面临数据管理制度、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流通以及政策执行等方面的挑战。其中,数据确权和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正在迈入关键期。
试点改革成果呈现
2024年是财政部印发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执行的第一年。将数据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实行一年以来,不少机构开启了数据资产登记确权的积极尝试,数据产权的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安全监管等制度逐步完善。
新华财经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末,共有54家上市公司在三季报中披露了数据资产入表情况,相较一季度及上半年,入表公司数量及金额均出现增长态势。
从宏观层面来看,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数据权属问题是企业数据资产入表面临的最大困难。当前依然存在登记主体“多头”、登记范围和形式各异、登记效力不同等问题。
2022年11月和2023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发布关于确定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方通知,分两批确定了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等17个地方作为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方。
在第二批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方的通知中,“建立健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体系,提高登记质量,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被明确提出。《法人》记者在梳理资料时发现,试点以来,各地工作成果显著。
作为全国首批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国家试点,浙江于2021年9月在全国率先启动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如今已走出了一条运用知识产权制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浙江路径”。贵州作为全国第二批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省份,也是西南地区首个开展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的省份,在制度探索、政策探索、模式探索、保护探索、应用探索、标准探索6个方面精准出击。福建则在持续深化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面,深度挖掘纺织工业、互联网、生态环保、新能源、母婴用品、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行业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为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数据知识产权证书,进一步扩大产业领域覆盖面。
解析数据产品概念
2024年11月8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数据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2024年12月8日起实施。不同于其他试点地方对数据知识产权的提法,上海较为创新地提出了“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的概念。
根据暂行办法,数据产品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其合法获取的数据资源,经过实质性加工和创新性劳动后形成的具有智力成果属性和商业价值的数据加工集合、数据加工产品、数据技术算法等数据产品享有的权益。
“关于数据产品的定义,目前法律本身并无明确规定。”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逸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数据知识产权强调“数据”或“数据集合”不同,暂行办法将保护对象表述为“数据产品”,并在“数据加工集合”外,明确了“数据加工产品”以及“数据技术算法”等类型。
数据产品是指基于数据加工形成的,可满足特定需求的数据加工品和数据服务。“相比于‘数据’或‘数据集合’,‘数据产品’的范围更大,也可能包含数据服务。然而,仅从二者的定义来看,‘数据产品知识产权’与‘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构成要件可能并无本质的区别。”张逸瑞表示,与其他试点地方要求“经过一定规则处理”不同,上海要求数据产品应当“经过实质性加工和创新性劳动”,但是暂行办法并未对“经过实质性加工和创新性劳动”的标准进行明确,而上海数据交易所此前发布的《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指引》(以下简称“交易合规指引”)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交易合规指引第二十条规定,数据交易提供方应当说明数据产品的知识投入情况和注入劳动情况。数据处理过程包括对原始数据进行必要的脱敏、清洗、标注、整合、分析,通过算法运用、深度融合等方法形成数据产品。
“我们理解,‘经过实质性加工和创新性劳动’这种表述,可能更多出于政策文件用语统一性的考量,具体判断标准有待相关细则进一步明确以及实践的进一步检验。”张逸瑞分析。
数据确权为何难
“确权对企业发展具有截然不同的意义。确权之前,数据资产更多地被视为企业内部库存,是一笔纯粹的投入费用,在企业运营中扮演着成本消耗的角色。确权入表完成后,情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这些数据摇身一变成为企业资产。”江苏苏州酷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约科技”)负责人王晓清对记者说,值得一提的是,酷约科技目前正处于纳斯达克上市进程中。在国际市场,数据资产可被纳入生产资料范畴,确权后的三维模型数据,在上市估价环节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前不久,酷约科技提交的“全景全息西安古城墙倾斜三维模型”数据,在经过五大类108项实质审查标准的严格审核后,成功获得由人民网·人民数据发放的“数据资源持有权证书”。
据了解,此次确权的数据来自酷约科技自主搭建的数字孪生系列场景。企业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西安古城墙数字孪生互动场景资产估值约4000万元。
在对上述数据确权过程中,人民数据通过“文审+实地审查”的测评方法对数据进行合规审查。如“数据来源审核”大类审核项的“自行生产数据相关要求”,通过“文审+实地审查”的测评方法对数据进行独立性和非侵权性的审查,并要求说明证明材料的数据独立性、应用独立性等。
“数据确权涉及数据各种安全合规审查,需要技术专家、取证公证、上链存证、法律合规等多方参与。”人民数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关键数据识别”项,使用自研的数据安全合规检查工具对主机安全、数据安全合规性进行扫描和梳理,以及根据内置规则自动识别其中是否含有敏感数据,使得审核效率得到极大提升。另外,针对“数据权属确认”问题,从数据流通的源头出发,进行了系统性的权属界定。这一措施确保了数据血缘的清晰性,使数据的来源、使用和变更过程都能够被有效追溯和查询。
数据确权之难在于数据无形且可无限复制的信息属性。数据的产生、处理和使用涉及多个主体和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对其价值有所贡献,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手段无法有效界定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数据确权还需兼顾个人隐私保护和数据流通以及应对跨国数据流动带来的法律差异等问题,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使得数据确权问题成为一个涉及多层面和领域的复杂挑战。
人民数据有关负责人指出,当下,数据确权面临的困境包括缺乏配套政策指导,相关细则有待进一步明确。
公开数据确权难点
2022年,深圳智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某公司”)与深圳前海融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融某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核心争议在于港股孖展数据的权属问题。融某公司主张其通过收集、整理和汇总券商提供的公开数据,享有这些数据的知识产权,而智某公司否认其数据来源于融某公司,认为这些数据为原始公开信息,不应受到特定市场主体的垄断。一审法院判决融某公司胜诉,认为智某公司未能证明数据来源并侵犯了融某公司的合法权益,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涉案数据为公开、原始信息,融某公司并未对数据进行足够创新性加工,因此不应认定融某公司拥有数据的独占权。
“上述案例引出数据确权的困难之一——公开数据的权属问题,即如何界定公开数据与经过加工的数据之间的产权归属。”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数智化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律师李悦对记者表示,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利用公开原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展示,尽管此类数据本身未经实质性加工,但由于其本身的可复制性与无形性,使得确权问题尤为复杂。具体而言,如何判定数据是否具备足够的创新性或附加价值以构成知识产权?是否仅通过数据的简单汇总、展示就能享有权利?有待进一步明确。
人民数据是国内最早开展数据确权业务的机构之一,也是数据集成商、服务商、应用商。作为大数据领域的“国家队”,其在数据确权、数据资产入表方面“先行先试”,重点探索数据确权办法和大数据的“存、管、用”领域。
2024年5月,浙江省遂昌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获得人民数据颁发的数据资源持有权证书,其数据产品还被上架至人民数据的人民链·数据确权服务平台,银行通过对企业的证书、数据资源、应用场景等进行综合评价,向企业发放数据资源抵押贷款600万元,正式迈出了丽水地区数据资产化“第一步”。此外,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河北报业集团、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大连德泰、长光卫星等多个单位的数据确权也顺利完成。
“通过‘三证’(数据资源持有证,数据加工使用权证、数据产品经营证)打造一个全国性的数据交易服务平台,解决‘数据不出省’‘部门不流通’‘数据确权难’等核心问题,打破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各地数据交易所之间的‘数据孤岛’,让大数据在全国平台上真正流通起来。我认为,可以解决数据合规性审查和权属认定问题,保护企业数据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数据资产入表、企业数据估值、企业数据交易、数据产品价值变现等提供必要前提。”人民数据有关负责人表示。
编审|渠 洋
责编|白 馗
校对|张波 张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