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房企陷股债“双困” 警惕债券违约法律风险
2023-07-28 16:54 来源:法人网-法人杂志 作者:岳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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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岳雷

出险房企正面临股债“双困”,一方面,多家房企陷入股票市场“面值退市”漩涡;另一方面,债券市场地产债违约事件频发。

业内人士认为,除“保交楼”外,有效化解债务风险是出险房企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企业应积极采取包括与债权人协商债券展期、以资抵债、债转股等多种措施降低法律风险。


▲图片来源:资料图

债券“爆雷”非行业个案

目前,出险房企在债券市场上面临的违约风险尚未消除。

7月14日,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融信投资集团”)发布债务逾期公告称,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面临阶段性流动风险,公司融资业务及正常经营可能受到一定影响。公告显示,融信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此次未能如期偿还银行贷款金额总计9.31亿元,未能如期兑付商票金额总计3.42亿元。

数据显示,融信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有10只债券处于存续期内,金额总计107.44亿元,并有8只债券处于展期,金额总计85.44亿元。

融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此前提出的境内债务重组方案显示,8只展期债券已经开始重组。其中,“20融信01”“20融信03”和“19融信01”展期方案提出,债券本金余额计划在3年内分4期兑付,但首付比例仅为1%,处于行业较低水平。其余5只债券展期方案与上述3只基本相同。

无独有偶。近日,浙江房企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佳源创盛”)10亿元债券也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息,违约债券名为“20佳源创盛MTN004”,主承销商是光大证券和民生银行。据悉,佳源创盛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2023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TOP100”榜单中位列第56名。

除“20佳源创盛MTN004”外,目前佳源创盛还有7只债券处于存续期内,规模超过31亿元。其中,“20佳源创盛MTN001”“20佳源创盛MTN002”“20佳源创盛MTN003”均已与债权人协商进行了展期。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佳源创盛旗下佳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佳源国际,2768.HK)被香港法院判令清盘解散,以偿还1450万美元逾期债务,成为本轮房企债务“爆雷”中首家被强制清盘的房企。

债券到期无法兑付已非房地产行业个案,起始于2021年的房企债券违约风险,至今未能完全消除。对此,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今年下半年房企境内外合计仍有超过4000亿元债券到期,公开市场偿债压力依然较大,在销售低迷和再融资受阻情况下,房企债券违约、展期等信用风险事件或仍会发生。

从违约数量来看,房企债券违约规模超过其他行业。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债券市场违约债券累计700余只。其中,房地产行业违约债券近200只,位居所有行业之首。从违约金额来看,截至5月30日,共有511只房企债券违约,违约金额总计2323亿元。

中银证券研报显示,今年前4个月,房地产行业已偿还债券3739亿元,占全年规模约39%,剩余5841亿元债券待偿。7月、9月是年内房企还债高峰,金额分别达到1062亿元、938亿元。

房企“化债”明显提速

房企债券违约从2021年开始进入公众视野。截至目前,超过90家房企披露债券违约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华夏幸福(600340.SH)、泰禾集团(000732.SZ)等头部房企。

7月25日,天津某房企上市公司证券部负责人对《法人》记者表示,长期以来,高举高打、大规模举债是房企普遍采取的发展策略,也是引发房企债券违约的重要原因之一。违约房企债务结构复杂,债务来源广泛,有效化解债务风险是房企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企业需要通过合理方式降低债务压力,避免资金链断裂和信用风险等问题。

如何稳妥有序化解房企债务风险?上述负责人认为,房企“化债”可以通过债务重组、债务展期、以资抵债、债转股等多种方式,但前提是要与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制定合理的债务重组方案,从而降低债务负担,缓解资金压力。

不过,眼下最令房企头疼的是旧债尚未偿还、新债又将到期。以金科集团为例,今年4月底其有两笔中期票据到期无法足额兑付本息。然而,仅间隔一个月,其超短期融资券又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息。7月1日,金科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在交易所发行的公开市场债券已全部完成展期。截至目前,金科集团累计完成321亿元有息负债期限调整工作,其中包括公开市场债务12笔,涉及本金119亿元。

楼市尚未回暖,出险房企却受困于债券违约与展期的循环中。

“债券展期是指将存续期内的债券还款到期日延长一段时间,使企业有更多时间偿还债务。”7月24日,财经评论人郑宇告诉记者,虽然以债券展期规避实质性违约的做法,可能增加企业未来债务负担,但可以提供一定缓冲时间,以便企业能调整经营策略或寻求新资金来源。不过,企业如果无法在展期内恢复偿债能力,仍会面临债务风险。因此,企业需要在债券展期内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偿债能力,避免债务危机再度降临。

实际上,今年以来,部分出险房企化解债务风险进程已明显提速,“化债”形式多样。如中国奥园(3883.HK)引入国企进行战投,目前各项美元债已完成整体重组,未来7年半开始债务展期;正荣地产(6158.HK)就旗下境外债务违约的两只美元债达成整体重组协议,债务重组方案已获得多数债权人支持等。

在郑宇看来,房企加快脚步“化债”,可以增加企业流动性,减少债务规模和压力,有利于企业有效释放风险。同时,“化债”行动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避免出现过度波动和风险积聚,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法律风险不可忽视

值得注意的是,对出险房企而言,债券实质性违约会带来怎样的法律风险?

7月24日,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韦全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首先,债券实质性违约将会导致房企信誉受损,影响其未来融资和经营活动;其次,可能引发一系列“交叉违约”条款适用,签有“交叉违约”条款的敏感债权人可能会陆续启动诉讼程序。如果房企败诉,其资产可能会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影响其资产安全和流动性。房企应该注重风险控制,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采取包括与债权人协商债券展期、出售资产偿还债务等措施,以降低法律风险。

对债权人而言,他们普遍关心的是房企债券实质性违约发生后,违约赔偿责任该如何界定?

对此,韦全忠表示,根据合同约定,债券实质性违约发生后,房企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如果违约债券由多个机构共同发行,那么各机构也需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实际情况中,违约方通常会与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确定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金额等。如果协商无果,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例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从债权人角度来看,房企发生债券实质性违约后,债权人要审查是否系直接关联债权。如果不是,需要审查‘交叉违约’条款存在与否,如果存在即可立即启动诉讼程序。若债权人系债券投资者或债券持有者,还应着手研究债券发行人是否存在财务造假情况,如存在财务造假,需要注意收集证据。”韦全忠说。

责编 |王 茜

编审|渠 洋

校对| 张 波 张雪慧

编辑: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