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银昕
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下称“醉驾新规”)开始实施。醉驾新规规定,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将醉酒标准从80mg/100ml放宽,同时也规定了不适用缓刑、不可从宽处理的情形。这是自2011年醉驾入刑后,对于具体规定的首次修改。
醉驾入刑12年 严厉打击见成效
“现在的饭局酒局,比十几年前文明多了。”近日,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代现峰对《法人》记者说。在他的记忆中,十几年前的酒局上,各种劝酒、划拳、“不喝不够意思”等场面司空见惯,更有甚者互相比赛看谁喝得更多。“明知酒驾和醉驾危险,但当时打击力度没那么大,大家都不当一回事。”代现峰说。
直接撬动醉驾入刑的,是因醉驾导致4人死亡、1人重伤的“孙伟铭案”。2009年5月,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孙伟铭判处死刑。而以全国政协委员身份提出醉驾入刑建议的,正是“孙伟铭”案二审的代理律师,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施杰事后回忆:而立之年的孙伟铭很后悔,后悔给受害者和家人造成伤害,也后悔自己的理想和前途因为几杯酒毁于一旦。“这个案件对我的冲击特别大。”施杰说。
2010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收到施杰委员《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类新罪名的建议》,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并被采纳。2011年2月,《刑法修正案(八)》获得通过,危险驾驶罪被纳入我国刑法,构成醉驾的标准为:每100ml血样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
就在这一年,因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音乐人高晓松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于2011年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一般醉驾最高刑期是六个月,高晓松是被顶格处罚的。此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对记者说。
再之后,中央电视台原新闻节目主持人郎永淳于2017年也因醉驾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至今,醉驾入刑已有12年,严厉打击卓有成效:2021年4月,公安部数据显示,2020年排查的每100辆车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全国年均机动车增长1800万辆,驾驶员增长2600万人,但因酒驾醉驾导致伤亡的事故却比上一个10年减少了两万余起。
规定细化 确保罚当其罪
新规规定,酒精含量在150mg/100ml以下的,且情节轻微,并未造成社会危害的,不定性为犯罪,但同时也规定,酒精含量超过180mg/100ml的,不适用于缓刑。相较于80mg的旧规,醉驾的标准明显放宽了。
在此之前,有人酒后在小区内道路或停车场内挪车、停车,或被代驾者送到了小区门口,自己驶入小区,也被定性为醉驾。新规增加了对“道路”的定义,社会性车辆不能随便驶入,只能由内部车辆或特定来访车辆使用的内部道路,不属于“道路”,而且将车从小区内或停车场内短距离驶出的情形,也不再属于醉驾。
“我认为与其说是松绑,不如说是一次更加细化的规定。”代现峰告诉记者,将80mg/100ml的标准放宽,可以看做“松绑”,但新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不适用于缓刑以及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确保了该严的要严,该宽的要宽。“如果造成交通事故,严重超员、超速、超载,从事客运且车上有乘客的,或者醉酒开校车的,以及有酒驾或醉驾前科的,都要从重处罚。”代现峰说。
安全面前不可心存侥幸
河先生曾在中南某省从事交警工作,他告诉记者,对于醉驾者来说,身上背着这样一个案底,在社会生活中有诸多不便。留有案底的人,出国旅游会受到限制,因为绝大多数旅行社都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子女在考取公务员或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政审环节也不能通过;此外,还无法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或监事会成员,也不能成为法定代表人。
然而,调整醉驾标准,并规定种种可以缓刑或不定罪的情形,也让人多了一层担忧:一旦有人持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能喝”,那酒驾是否又会恢复成社会生活的常态?“的确有人希望此前的重典能一直用下去,认为严厉处罚有好处,但其实罚当其罪才是最科学的,150mg和180mg这两个标准,是在长期执法实践和科学研究中总结出来的。”赵虎说。
尽管醉驾标准有所放宽,但河先生建议,“能喝的人”不要在自我感觉“状态还行”的情况下侥幸上路。“酒后多少都会有点行动迟缓和反应迟钝,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管醉驾标准如何,一定不要冒这个险。”
编审|渠 洋
责编|惠宁宁
校对|张 波 张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