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钞:“另类”贪腐筹码
2020-12-04 13:59 来源: 作者:

◎ 文 《法人》全媒体记者 何睿 整理

10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陈瑶的署名文章,剖析了中钞国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钞国鼎”)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龚士良犯罪的心路历程。

龚士良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一审公开宣判龚士良贪腐案,对被告人龚士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龚士良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判决书显示:2014年至2019年,被告人龚士良利用担任中钞国鼎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承揽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60万元、10万美元、新世纪纪念钞100张、奥运钞100张、2005年熊猫金币1套、2015年生肖羊年5盎司彩色金币1枚、5盎司熊猫金币1套、2018年生肖狗年150克彩色金币1枚。

失守的底线

中钞国鼎直属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2014年3月,龚士良从上海造币厂调入中钞国鼎,此后直至案发,先后担任该企业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

从上海到北京,用龚士良的话来说,“变化是巨大的”。

上海某集币收藏有限公司与中钞国鼎素有业务往来。在一次交谈中,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听闻龚士良的孩子在国外读书,就承诺帮忙解决一部分学费。这一承诺在2015年7月兑现。

“整整十万美元,我原以为他就给个一两万美元。”龚士良回忆起自己收钱时的感受,他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大手笔也说明这行钱好挣,‘大家共同发财’嘛!”

此后,“大家共同发财”的想法在龚士良脑海中生根发芽,他与关联方的交往也更加频繁。据查,2017年至2019年,他多次让中钞国鼎上海销售中心准备高档接待酒,用于宴请有关商业银行贵金属部负责人,而宴请费用由中钞国鼎分销商支付,其中不乏被他“顺”回家的几瓶茅台。

“我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公司的利益,影响商业活动的公平公正,破坏了公司形象。”龚士良在忏悔书里写道,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怪不得别人,是自己享乐主义滋生和私欲严重膨胀,产生了超越现有条件和能力的想法,才让金融“土特产”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纪念钞币成了牟利筹码

2016年春节,为在中钞国鼎一生肖贺岁钞招投标项目中中标,获得生肖贺岁钞的销售权,某钱币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向龚士良承诺,中标后给予等值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纪念钞。

豪爽的诺言让龚士良动心了。同年3月7日至9日,谢某通过龚士良同乡好友王某等人的个人账户,多次向龚士良账户转账,共计1000万元。这是龚士良以炒股用款为由提出的借款,谢某答应得十分爽快。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为使该公司中标,龚士良指使中钞国鼎负责招标的工作人员,按照该公司特有资质制定了招标方案,最终让该公司以绝对高分中标。如愿以偿的谢某一句“1000万元借款不用归还”,兑现了承诺。

作为钱币及贵金属投资行业的参与者,纪念钞币既是龚士良牟利的筹码,也是他受贿的渠道。经查,龚士良在任职期间,为某公司承揽黄金质押代销等业务提供帮助;帮助上海某集币收藏有限公司使用中钞国鼎的销售渠道,销售产品累计额达2.8亿元;龚士良还擅自做主,将公司多个贵金属纪念章生产项目交由上海某纪念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支付生产费用1700余万元。他利用职务便利换来的,是受益公司以现金、纪念钞币形式回馈的“谢礼”。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