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法制日报│精神的馈赠 无形的鞭策
2020-07-29 13:49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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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报用报,一直是我的工作习惯。2006年9月,我被组织安排到济南军区政治部司法信访办公室主任岗位,因工作需要,就增订了《法制日报》。作为党和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喉舌,《法制日报》权威性和专业性强,是开展工作的“无言之师”。

最初我只是《法制日报》的一名忠实读者,没想到后来成为她宣传的对象。记得是2011年7月,恰逢建党90周年,各大媒体相关宣传如火如荼。当时,我先后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首次走入人民大会堂接受颁奖。当我还处在颁奖的兴奋中时,突然接到军区政治部新闻干事的电话,说是《法制日报》要从1000名受表彰的个人中选取20人重点宣传,报社记者陈丽平要采访我。不久,《王正:服务中心服务官兵》一文在《法制日报》庆祝建党90周年“红旗飘飘”栏目登出。有幸成为20位代表之一,无形中放大了我的工作成果和影响,确实倍感鼓舞和激励,为我后来成长为济南军区“爱岗敬业”机关干部典型写下注脚。

2011年,《王正:服务中心服务官兵》一文在《法制日报》庆祝建党90周年“红旗飘飘”栏目登出。

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军人军属涉法问题日益增多。部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在积极探索问题解决之道,大多遇到自身力量不足的瓶颈。2011年8月,我们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指导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协调河南省司法厅,探索借助地方法律服务资源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的路子,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法制日报》敏锐地捕捉到这一信息,2013年11月28日,以“河南构筑军民融合式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为题,加编者按并用大篇幅版面进行报道。2014年9月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37号)。有幸参与国发〔2014〕37号文件的起草,我感到无比自豪。

2016年初,军改大幕开启。当时我已走上北部战区陆军政治工作部保卫处处长岗位,面对军队重塑、结构重组的大形势,我主动申请转业,毅然决然地选择脱下穿了30年的军装,成为光荣的“三十万分之一”。当年12月1日,《法制日报》刊发报道《以实际行动拥护支持改革——记北部战区陆军政治工作部保卫处处长王正》,带动了中央级媒体对我作为全军“拥护支持改革”领导干部典型的宣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军事部记者邓曦光看到该报道后,第二天即赶赴济南对我进行深度采访,采制4篇稿件在该台“新闻和报纸摘要”等栏目跟进报道,在全国全军引起良好反响。我也被“百度百科”编成词条。

也许内心一直有种“法治情怀”吧,2017年1月,我转业到山东省司法厅任政治部副主任兼机关纪委书记,工作与法治联系更紧密,看报用报更加入迷。

当年4月,我看到《法制日报》刊载的《中央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结合当时还有少数干部对吃喝问题存在侥幸心理的实际,决定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通报的25批次149起典型案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收集起来,开展“小事不小”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小事不小”成了党员干部的“口头禅”,成为山东省直机关廉政文化品牌,在全省全国都收到良好反响,一些省内外单位邀请我去介绍经验或来参观学习。2019年,我们机关纪委还被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成为唯一获此殊荣的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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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我们适应阅读碎片化、视觉化特点,推出“清风司法”微信平台,把中央要求、纪律规定、廉洁故事用PPT形式,每周定期推送给广大党员干部,使之成为伴随党员干部的“小闹钟”,释放出“纪律就在身边”的强烈信号,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日报》新媒体“法治号·掌上观法”对此进行了报道。

相识非偶然,一见已相牵。从部队服役到地方工作,伴随着《法制日报》一路阳光走来,其中既有精神的馈赠,更有无形的鞭策,使我倍感激励、受益匪浅。在《法制日报》创刊40周年之际,衷心祝愿她越办越好,在记录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征程中续写更加灿烂的时代新篇。

(作者系山东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兼机关纪委书记)

编辑:刘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