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2月4日电 (赵晓)2020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议9次,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18件,修改法规19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决定4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1人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晓明2月4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晒出“履职清单”。
于晓明介绍说,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打出疫情防控立法“组合拳”。2020年2月,在疫情防控紧要关口,作出《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全省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支撑。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医疗废物管理短板和问题,山东制定了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构建全链条规范体系,依法保护民众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为更好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山东省中医药条例》。于晓明说,该条例依法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构建起更加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根据省委部署,常委会还于2020年11月推出《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从疫情期间暴露的突出问题入手,由公共卫生事件扩展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多个领域,是全国第一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于晓明称,针对任城监狱突发疫情及监狱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开展监狱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指出法律实施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意见建议。有关部门逐项落实整改,山东监狱系统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已经或正在得到解决。同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民众生命健康安全。
此外,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持续提高立法质量效率,增加有效制度供给,通过立法优化营商环境。于晓明介绍,2020年9月审议通过的《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建立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最大限度压减行政执法事项,对解决市场准入歧视、融资难融资贵、执法“一刀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增强法规制度设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动山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提升。”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于晓明表示,2021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快制定或修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数据发展应用、乡村振兴,加强志愿服务、老年教育、生活垃圾管理等方面的法规,积极推进黄河三角洲、南四湖、东平湖生态保护等专项立法,并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听取审议科技、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和民事审判等专项工作报告。同时,还将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深度分析和有效运用,推动有价值、高质量的建议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制度举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