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法治日报 《法人》全媒体记者 惠宁宁
种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最重要科技支撑之一。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农业大学常务副校长马传喜带来了关于“加强种业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提案。
3月11日,马传喜对《法人》记者说:“这场战役能否打赢,取决于三大要素,一是可用的种质资源,二是科技创新能力,三是公平的竞争环境。
马传喜认为,目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基因专利技术或育种发明专利技术重视不够,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成果在推动提高企业技术竞争优势方面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植物品种保护条例没有对实质性派生品种使用进行明确界定,育种单位缺乏长期的战略规划;三是品种审定和品种权保护对特异性要求较为宽松,不利于育种科研创新和突破性品种选育;四是种子白皮包装销售数量和比例过大,对种子市场形成很大冲击。尤其是小麦、水稻等常规品种,在土地流转加快、粮食规模种植农户不断增多的情况下,以农户自留种和串换等名义进行非标识包装销售,对新品种权益维护和常规品种育种者积极性造成严重影响。
对此,马传喜建议,改革我国植物品种权保护制度。探索按照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UPOV1991年版本)对实质性派生品种或使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作出明确规定,试点对植物品种提供专利保护。
同时,改革科研院所种业技术成果考核评价办法,以专利技术市场价值评估和转让经济效益作为导向,鼓励育种科研人员结合种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
此外,引导企业采用“专利技术+品种权保护”模式树立自己的研发优势,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进种业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