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李韵石
3月3日,全国两会开幕前夕,全国政协委员张毅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核心引擎,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关系到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但是,当前还有一些问题阻碍了数据合规体系的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张毅 受访者供图
为此,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下称“数据二十条”),规定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关键环节的基础制度保障,明确提出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
张毅认为,除了数据本身特点及数字技术带来的问题亟须解决外,还存在数据合规体系、数据要素生态市场不完善等问题。另外,由于数据要素流动频繁,数据泄露事件发生频率增加、数据权属纠纷及引发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增加等问题的解决也应尽快提上日程。
为此,张毅认为,应首先发挥不同地区数据交易场所平台的作用,在不同地区进行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监管“沙盒”试点,建立创新容错机制,探索不同的数据流通模式,让不同数据以不同方式合规高效流通,让企业以不同数据流通方式和合理分配方法进行交易。然后结合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建立全国性体现效率、公平的数据要素流动交易和收益分配制度,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
其次,为让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张毅表示,应建立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协同的“数据要素监管生态圈”模式,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通过行业自律、社会协同指导,让企业更好实现自治,合法依规开展数据要素交易流通。改变以往“先上线再合规”模式,从制度设计层面确保数据合规要体现在产品研发、测试、上线、迭代的全生命周期。同时,监管机构应建立监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体系,依法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等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数据要素市场有序规范。
此外,张毅认为,利用技术赋能数据流转和交易,探索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创新和融合,推动数据流转“可用不可见”、节点“可追可溯源”、数据交易“可控可计量”,通过法律和技术相结合,弥补数据产业发展迅速和立法天然滞后的矛盾。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数据合规产业高地建设,将合规体系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一是培养法律和技术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培育第三方机构提供数据安全合规咨询、数据流通治理咨询等合规服务。
在推动数字企业出海方面,张毅表示,应建立国际数据合规新秩序。一方面,通过国内立法,应对境外数据主权竞争格局下外国法律的长臂管辖,同时积极牵头数据跨境流动国际条约、标准或规则的制定,建立或参与区域性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及白名单机制,构建“数字经济的国际朋友圈”;另一方面,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数字自贸区或国际数据中心,加大数据和算力的国际竞争市场投入;而且应将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等并列,完善相关安全审查制度,构建数据跨境监管体系。
法人网北京3月4日讯
责编|白 馗
编审|崔晓林
校对|张 波 张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