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岳雷
“当选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认真履职尽责,不负人民的重托。”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友坤对《法人》记者说。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友坤(受访者供图)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陈友坤今年提交了两份议案,分别是《关于建立国家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切实有效提升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和《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如何优化?陈友坤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层层监督评价,确保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地,切实改善各区域营商环境。他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一是制定全国统一科学合理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和体系不应由地方政府制定,而应由国务院牵头对标世界银行对于宜商环境设置的评价指标,制定实施对地方政府营商环境的统一评价体系。
二是实行每两年或三年自上而下层层考评的评价机制。实行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不仅可以实现上级对下级有效指导,更能引起被考评单位认真对待,考评结果更具有公信力。
三是参与评价的主体或被调查对象应以民营企业为主。由于民营企业与央企国企对营商环境感受和态度不同,所以建议参与评价的主体或被调查对象应以民营企业为主。
四是将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评定指标。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不仅应及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还应作为评定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对于评价不合格的指标还应限期整改,并严肃查处拒不整改、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问题。
谈及为何关注民营企业营商环境,陈友坤对记者说:“民营企业为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作出了重要贡献。没有民营经济的稳定与繁荣,就没有中国经济的稳定与繁荣。优良的营商环境,可以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壤、阳光和雨露。”
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陈友坤关注的另一个重点。他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值发挥及入市流转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还存在着入市机制不健全、投资者权益保障不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不同权和不同价等问题,亟需关注并加以解决。”为此,他提出“三个探索”建议:探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以地票形式入市交易;探索农村宅基地资源城乡共建共享、适度放开城镇居民参与宅基地开发利用;探索建立涉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贷款工作新措施。保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陈友坤认为,乡村振兴战略,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施。
法人网北京3月7日讯
责编|王 茜
编审|崔晓林
校对|张 波 张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