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卢岳 □ 王琦琛)近日,农夫山泉再次因旗下“饮用天然水”产品标准问题陷入舆论漩涡,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场风波不仅让消费者对“农夫山泉到底是什么水”产生了深深的疑问,也再次将饮用水行业的标准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记者发现,长期以来,在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大自然的搬运工”等商标名、宣传语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很多消费者自然而然地认为农夫山泉的“饮用天然水”就是天然矿泉水。
而此次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乌龙事件”,也是源自对执行标准的判断错误,将饮用天然水误认为是天然矿泉水。事实上,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所采用的标准是部分指标“高于饮用水、但低于矿泉水”的企业自定标准。
为何现有国标不用,而要“自立标准”?为何在绝大多数消费者心中,都会自然而然将“农夫山泉”与“优质矿泉水”划等号?究竟是消费者太糊涂,还是企业无意而为?对此记者展开调查。
随机采访:多数消费者认为“农夫山泉就是矿泉水”
7月22日、23日,记者在北京市西城区街头随机采访了30位消费者,就“农夫山泉是什么水”“天然水和矿泉水、纯净水有什么区别”等问题进行了询问。街访结果显示,60%的消费者认为农夫山泉是矿泉水,30%的消费者表示不清楚,只有10%的消费者表示了解到农夫山泉是天然水。当被问及“天然水和矿泉水、纯净水有什么区别”时,绝大多数被访者并不完全清楚,只知道纯净水是过滤的水。
消费者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一直认为农夫山泉就是矿泉水,因为其广告宣传和包装设计都会给人一种“天然矿泉水”的感觉。“我一直觉得农夫山泉的水比较健康,广告里也总是说‘大自然的搬运工’,而且名字也带‘山泉’,所以我一直以为是矿泉水呢。”
另一位消费者李先生则表示,他对不同种类的水没有太多了解,只是根据品牌的知名度和包装选择饮用水。“我其实不太知道天然水和矿泉水有什么区别,很少去看具体的成分和标准,但是感觉农夫山泉一直比其他纯净水贵一些,应该会比较健康。”
当记者告诉受访的消费者“农夫山泉(红色包装产品)并不是矿泉水”时,多数消费者露出惊讶的表情。在向消费者讲解了一些如何查看饮用水外包装相关信息后,一些消费者才恍然大悟。同时,消费者李先生也表示,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仅从产品外观标识看,很容易以为农夫山泉的饮用天然水就是矿泉水。
耐人寻味的“饮用天然水”
为何多年以来,在消费者心中往往会将农夫山泉与“矿泉水”画上等号?
7月20日,记者在线下商超购买了两款农夫山泉销售量最高“红瓶水”——净含量5L和550ml的饮用天然水,并对瓶身信息进行查看。在瓶身的显著位置,除了“农夫山泉”的品牌外,还有三座山的图像,“饮用天然水”几个字也有标注。而在瓶身另一侧的产品详细信息中显示,水源类别为“自涌泉”,水源地址则为“吉林省靖宇县矿泉水源保护区”。而在550ml规格的产品详细信息中,标准其取水自“长白山九龙泉二号,泉水经冻土层、岩层的天然过滤矿化,从玄武岩裂缝口自然涌出。”
产自吉林矿泉水源保护区、长白山九龙泉的自涌泉水,为何不是矿泉水?根据农夫山泉官网描述,其饮用天然水选自天然优质水源,天然水源即水井、山泉、水库,湖泊、地下泉水或高山冰川等。记者从产品的包装上的说明看到,550ml的瓶装饮用天然水是以丹江口水库深层水为水源,而5L的桶装饮用天然水则取水自长白山错草泉,水源地址为吉林省靖宇县矿泉水源保护区,水源类别为自涌泉。
那么,饮用天然水是天然矿泉水吗?记者了解到,国家对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采用的标准为《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其又包括了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对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用的标准为《GB 853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
图为:净含量5L和550ml的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外包装信息
由此可见,国家标准对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三个类别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并没有“饮用天然水”这一标准,记者购买的这两款农夫山泉产品执行的是企业自己制定的标准《饮用天然水》(Q/NFS0001S-2018)。而该标准首先明确指出,“该类水属于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中的其他饮用水中的自然来源饮用水”,也就是说,饮用天然水既不是天然矿泉水,也不是纯净水,而是其他饮用水。
专家表示:企业命名与宣传易误导消费者
当前,农夫山泉面临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其产品标准的界定上。事实上,这并非农夫山泉首次遭遇标准质疑。
早在2013年,农夫山泉因“标准不如自来水”的指责而陷入舆论风波。尽管当时农夫山泉坚称自己执行的是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内的最严格标准,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辟谣,但事件最终以农夫山泉状告无果并退出北京桶装水市场而告终。值得注意的是,直到2018年,农夫山泉才发布了《饮用天然水》企业标准(Q/NFS0001S-2018)。
记者发现,在满足国标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的基础上,农夫山泉的企业标准增设了钾、钙、钠、镁、偏硅酸等数十项指标,如偏硅酸要求≥1.8mg/L。但在微生物指标、特征(界限)指标等部分指标中,尚未达到矿泉水相关标准。
“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的部分指标达不到‘国标’中天然矿泉水的标准,但又高于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的标准,这或许是农夫山泉打出‘天然水’这一旗号的原因。”知名战略定位专家、福建华策品牌定位咨询创始人詹军豪接受消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农夫山泉事件的核心在于其产品命名及宣传方式与消费者预期及国家标准之间存在的差异。
“尽管‘大自然搬运工’‘纯天然’等表述内容不违反广告法具体条款,但从道德和商业伦理的角度看,这种做法也确实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詹军豪告诉记者,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建议企业应当在宣传材料以及包装设计上更加严谨,明确指出产品属性,提供足够的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例如,可以通过标签上的明显标识或产品说明来解释“饮用天然水”与天然矿泉水的区别,从而减少消费者的误解。
上海申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梅宇华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农夫山泉的水源类别和标准问题不仅关乎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也反映了当前饮用水行业在标准制定和执行上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国家标准是为了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维护市场秩序而设立的基本准则,而企业标准则通常基于企业的特定需求和技术条件制定。当两者出现差异时,可能会导致市场的混乱,影响消费者权益,并对公平竞争环境造成干扰。”他表示。
相关人士指出,未来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体系,确保消费者喝到安全、健康、放心的饮用水的同时,规范产品宣传内容,强化产品信息透明度和消费互信,将是行业内外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农夫山泉需要在追求品牌差异化的同时,保证产品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这样才能在赢得市场份额的同时获得消费者的长期信任。